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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不愛偶像劇
更新日期:2009/03/16 19:25 雷凱雯
新聞局為了搶救台灣演藝事業,決定向行政院提出試辦開放大陸來台合拍連續劇計畫,希望每年可創造375個本土藝人的演出機會,對此長期在大陸拍戲的製作人阮虔芷說,台灣真的太不切實際,以台灣收視總開紅盤的偶像劇來說,完全不對大陸觀眾的口味,而拍攝一集的製作費,大陸至少就是台灣的5倍。
連續劇製作人阮虔芷:「目前台灣戲劇產業的狀況,不是很好,所以為什麼這麼多的技術人員,都到大陸去。」 90年代一手打造台灣苦情戲的名製作人阮虔芷,提到台灣戲劇和演員前景,語氣中滿是無奈,雖然現在新聞局打算開放和大陸合拍連續劇,但熟悉大陸戲劇操作模式的阮虔芷說,台灣太自抬身價。
阮虔芷:「他們(大陸)比較喜歡公安劇。」記者:「那偶像劇的部分呢?」阮虔芷:「據我接觸的一些投資方,如果我們拍他會跟我們說,我們不要你們的拍偶像劇的方式。」
偶像劇片段:「我一會先送你回去,我想去搖滾吧。」 新聞局看上大陸,每年至少花1萬5000個小時播戲劇,若是從當中能撥出5%到跨海來台拍攝,也就多了750個小時在台灣的工作的時間,平均下來大約是25檔戲,若是每檔可釋出15個工作機會,算一算本土演員可得到375個演出職缺,不過兩岸合拍戲劇計畫中,新聞局要求男女主角至少要有1個來自台灣,大陸工作人員不可多於1/3,台灣不得少於1/3。
阮虔芷:「我覺得是看角色啦,不必去設定應該1個或2個主角,大陸人的角色,你找台灣人,其實觀眾是不接受的。」
據了解,大陸一集資金從250萬台幣起跳,台灣的製作費卻只有45萬,阮虔芷說製作成本差距大,大陸對和台灣合作其實興趣缺缺,雖然肯定新聞局美意,但不免還是說政府對大陸的拍戲環境,還得再花心思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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